醇的燃燒:配平 HSC 化學方程式

學習如何預測醇完全燃燒的產物,並可靠地配平化學方程式。內容包括例題、常見錯誤,以及具挑戰性的 HSC 類型問題與完整解答。

一瓶液體標示為 1-丙醇,\(\ce{C3H7OH}\)。你在充足的氧氣中將它燃燒。你知道應該會生成二氧化碳和水,但 \(\ce{O2}\) 前面的係數應該是多少?

在計算之前,先作一個預測。因為這是燃燒反應,所以應該先配平氧嗎?聽起來很合理,但這通常反而會令方程式更難配平。氧是唯一從兩個來源進入反應的元素:醇本身已經含有氧,而額外的氧則以 \(\ce{O2}\) 的形式加入。可靠的做法是把氧留到最後才配平。

01完全燃燒實際上在做甚麼

當醇發生完全燃燒時,氧氣供應充足,因此:

  • 每個碳原子最終都會進入二氧化碳 \(\ce{CO2}\)
  • 每個氫原子最終都會進入水 \(\ce{H2O}\)

所以基本模式是:

\[ \ce{alcohol + O2 -> CO2 + H2O} \]

這樣你便可以立即判斷產物。下一步才是配平。

想像原子被重新分配。碳只有一個去處:\(\ce{CO2}\)。氫也只有一個去處:\(\ce{H2O}\)。氧比較麻煩,因為一部分氧已經存在於醇分子之中。

可以用一個有點傻氣的比喻來想像:一群人來到派對,其中一個氧原子已經跟醇一起到場,而額外的氧氣「客人」則以 \(\ce{O2}\) 成雙成對地到來。在知道所有產物總共需要多少個氧原子之前,你無法算出還需要多少對氧氣「客人」。

比喻到此為止。真實的原子不是會自行選擇站在哪裡的客人。燃燒時,化學鍵會斷裂、新的化學鍵會形成,並釋放能量。

02預測產物

對於 HSC 課程中所學醇類的完全燃燒,產物規則是:

\[ \ce{alcohol + O2 -> CO2 + H2O} \]

不要因為一氧化碳也是可能的燃燒產物,就把 \(\ce{CO2}\) 換成 \(\ce{CO}\)。一氧化碳與不完全燃燒有關,也就是氧氣供應不足的情況。

同樣地,如果題目明確說明是完全燃燒,也不應在方程式中加入固體碳,也就是煤煙,作為產物。

「完全」這兩個字在這裡非常重要。

醇本身已含有的氧怎麼辦?

以乙醇 \(\ce{C2H5OH}\) 為例。它含有:

  • 2 個碳原子
  • 6 個氫原子
  • 1 個氧原子

因此,產物需要 2 個 \(\ce{CO2}\) 分子和 3 個 \(\ce{H2O}\) 分子:

\[ \ce{C2H5OH + O2 -> 2CO2 + 3H2O} \]

計算右方的氧原子數:

  • \(2\ce{CO2}\) 含有 \(4\) 個氧原子
  • \(3\ce{H2O}\) 含有 \(3\) 個氧原子
  • 總數 \(=7\) 個氧原子

乙醇本身已經含有一個氧原子。其餘六個必須由 \(\ce{O2}\) 提供:

\[ 6\text{ 個氧原子} = 3\ce{O2} \]

所以:

\[ \ce{C2H5OH + 3O2 -> 2CO2 + 3H2O} \]

這就是為甚麼不能只把產物中的七個氧原子除以二。如果這樣做,就等於假裝乙醇內的氧原子不存在。

03配平醇燃燒方程式的可靠方法

按以下次序進行:

  1. 寫出 \(\ce{CO2}\) 和 \(\ce{H2O}\) 作為產物。
  2. 配平碳。
  3. 配平氫。
  4. 計算產物一方所需的氧原子總數。
  5. 減去醇本身已含有的氧,再配平 \(\ce{O2}\)。
  6. 如有需要,把所有係數同乘相同的數,以消除分數。
  7. 檢查每一種元素。

先碳、再氫、最後氧並不是甚麼神奇定律。這只是最有效率的次序,因為氧同時出現在兩種反應物中。

絕對不要為了配平方程式而改變化學式。你可以改變化學式前面的係數,但不能改變化學式內的下標。

例如,把 \(\ce{CO2}\) 改成 \(\ce{CO3}\) 並不是在配平,而是在創造另一種物質。

例題:1-丙醇的完全燃燒

寫出 1-丙醇 \(\ce{C3H7OH}\) 完全燃燒的配平方程式。

步驟 1

完全燃燒會生成二氧化碳和水:

\[ \ce{C3H7OH + O2 -> CO2 + H2O} \]

步驟 2

1-丙醇中有三個碳原子,因此生成三個二氧化碳分子:

\[ \ce{C3H7OH + O2 -> 3CO2 + H2O} \]

步驟 3

\(\ce{C3H7OH}\) 總共有八個氫原子。四個水分子含有八個氫原子:

\[ \ce{C3H7OH + O2 -> 3CO2 + 4H2O} \]

步驟 4

產物含有:

\[ 3(2)+4(1)=10 \]

個氧原子。

每個 1-丙醇分子本身已經含有一個氧原子。因此,\(\ce{O2}\) 需要再提供九個氧原子:

\[ \frac{9}{2}\ce{O2} \]

所以,一個配平的方程式是:

\[ \ce{C3H7OH + \frac{9}{2}O2 -> 3CO2 + 4H2O} \]

分數係數在化學上是有意義的,但學校中的方程式通常會用最小整數係數表示。把每個係數都乘以二:

\[ \ce{2C3H7OH + 9O2 -> 6CO2 + 8H2O} \]

檢查:

  • 碳:\(6=6\)
  • 氫:\(16=16\)
  • 氧:\(2+18=20\),而 \(12+8=20\)

方程式已配平。

04飽和一元醇的一般方程式

常見的飽和、非環狀醇同系物可寫成:

\[ \ce{C_nH_{2n+2}O} \]

其中,\(n\) 是碳原子的數目。

對一莫耳這種醇而言:

  • \(n\) 個碳原子生成 \(n\) 莫耳 \(\ce{CO2}\)
  • \(2n+2\) 個氫原子生成 \(n+1\) 莫耳 \(\ce{H2O}\)

先寫成:

\[ \ce{C_nH_{2n+2}O + O2 -> nCO2 + (n+1)H2O} \]

產物含有:

\[ 2n+(n+1)=3n+1 \]

個氧原子。

醇本身已提供一個氧原子,所以 \(\ce{O2}\) 必須提供 \(3n\) 個氧原子。由於每個 \(\ce{O2}\) 分子含有兩個氧原子,因此氧氣的係數為:

\[ \frac{3n}{2} \]

所以:

\[ \ce{C_nH_{2n+2}O + \frac{3n}{2}O2 -> nCO2 + (n+1)H2O} \]

如果希望對所有 \(n\) 值都使用整數係數,可以把整條方程式乘以二:

\[ \ce{2C_nH_{2n+2}O + 3nO2 -> 2nCO2 + 2(n+1)H2O} \]

這條方程式是一個很有用的捷徑,但只有當該醇確實符合 \(\ce{C_nH_{2n+2}O}\) 這個化學式時才適用。如果題目給出的是不同的分子式,應直接配平該分子式,而不要硬套這個捷徑。

例題:由方程式求反應物質的量

2-丁醇的分子式為 \(\ce{C4H10O}\)。一份含有 \(0.180\ \text{mol}\) 2-丁醇的樣品發生完全燃燒。求所消耗的 \(\ce{O2}\) 的物質的量,以及生成的 \(\ce{CO2}\) 和 \(\ce{H2O}\) 的物質的量。

步驟 1

有四個碳原子,所以生成四個二氧化碳分子。有十個氫原子,所以生成五個水分子:

\[ \ce{C4H10O + O2 -> 4CO2 + 5H2O} \]

產物含有:

\[ 4(2)+5(1)=13 \]

個氧原子。

其中一個來自醇,因此剩下十二個必須由 \(\ce{O2}\) 提供。這需要六個 \(\ce{O2}\):

\[ \ce{C4H10O + 6O2 -> 4CO2 + 5H2O} \]

步驟 2

方程式告訴我們:

\[ 1\text{ mol 醇}:6\text{ mol }\ce{O2}:4\text{ mol }\ce{CO2}:5\text{ mol }\ce{H2O} \]

步驟 3

\[ n(\ce{O2})=0.180\times6=1.08\ \text{mol} \]

步驟 4

\[ \begin{aligned} n(\ce{CO2})&=0.180\times4=0.720\ \text{mol}\\ n(\ce{H2O})&=0.180\times5=0.900\ \text{mol} \end{aligned} \]

因此,\(0.180\ \text{mol}\) 的 2-丁醇會消耗 \(1.08\ \text{mol}\) 的氧氣,並生成 \(0.720\ \text{mol}\) 的二氧化碳和 \(0.900\ \text{mol}\) 的水。

這些係數不只是用來令原子數看起來整齊。它們描述了反應物與產物之間的莫耳比。

05值得留意的規律

對飽和一元醇 \(\ce{C_nH_{2n+2}O}\) 而言,一莫耳會生成或消耗:

量每莫耳醇所對應的量
\(\ce{CO2}\)\(n\ \text{mol}\)
\(\ce{H2O}\)\((n+1)\ \text{mol}\)
消耗的 \(\ce{O2}\)\(\frac{3n}{2}\ \text{mol}\)

這個表格中隱藏着一個很有用的結果:

\[ n(\ce{H2O})-n(\ce{CO2})=1\text{ mol,每 mol 醇} \]

例如,一莫耳丙醇會生成三莫耳 \(\ce{CO2}\) 和四莫耳 \(\ce{H2O}\)。一莫耳戊醇則會分別生成五莫耳和六莫耳。

當你利用燃燒數據反推原來是哪種醇時,這個關係會出乎意料地有用。

06最容易犯的錯誤

容易令人心動的做法為甚麼不行較好的做法
先配平氧氧同時出現在醇和 \(\ce{O2}\) 中先配平 C,再配平 H,最後配平 O
忽略醇內本身的氧會算出過多外來的 \(\ce{O2}\)先計算所有產物中的 O 原子,再減去醇提供的 O
完全燃燒時使用 \(\ce{CO}\)\(\ce{CO}\) 表示不完全燃燒使用 \(\ce{CO2}\) 和 \(\ce{H2O}\)
改變下標這會改變物質本身只改變係數
假設不同的醇異構物一定有不同的燃燒方程式燃燒化學計量取決於分子式分子式相同的異構物具有相同的配平燃燒方程式
把係數當成質量係數表示粒子數比和莫耳比如有需要,另行換算成質量

異構物這一點很容易被忽略。1-丙醇和 2-丙醇的結構不同,但兩者的分子式都是 \(\ce{C3H8O}\)。因此,它們的完全燃燒方程式具有相同的化學計量係數。

燃燒數據可以告訴你很多有關元素組成的資訊,但單憑燃燒數據,無法告訴你 \(\ce{-OH}\) 基團位於碳鏈的哪個位置。

07物態符號又怎麼辦?

配平方程式的方法不取決於物態符號,但在其他情境中,物態可以很重要。

例如,在標準燃燒焓方程式中,物質會以其標準狀態表示,因此水通常寫作 \(\ce{H2O(l)}\)。然而,在高溫火焰中,剛生成的水一開始可能是氣態。

如果題目給出了實驗條件,就應使用那些條件。當討論能量變化時,不要把 \(\ce{H2O(l)}\) 和 \(\ce{H2O(g)}\) 當成可以互換。

當你從配平方程式進一步學習醇的燃燒焓時,這個分別就會變得重要。

08問題與解答

問題 1

使用最小整數係數,寫出甲醇 \(\ce{CH3OH}\) 完全燃燒的配平方程式。

解答 1

配平方程式為:

\[ \ce{2CH3OH + 3O2 -> 2CO2 + 4H2O} \]

甲醇含有一個碳原子,所以一個甲醇分子生成一個 \(\ce{CO2}\)。它含有四個氫原子,因此生成兩個 \(\ce{H2O}\):

\[ \ce{CH3OH + O2 -> CO2 + 2H2O} \]

產物含有四個氧原子。甲醇提供其中一個,所以另外三個必須來自 \(\ce{O2}\):

\[ \frac{3}{2}\ce{O2} \]

因此得到:

\[ \ce{CH3OH + \frac{3}{2}O2 -> CO2 + 2H2O} \]

把每個係數都乘以二,就得到最小整數形式。

最容易犯的錯誤是因為產物中有四個氧原子,就使用兩個 \(\ce{O2}\)。這樣做忽略了甲醇本身已含有的那個氧原子。

問題 2

1-戊醇的分子式為 \(\ce{C5H12O}\)。

一份 \(0.250\ \text{mol}\) 的樣品發生完全燃燒。

求:

a. 使用整數係數的配平燃燒方程式
b. 消耗的 \(\ce{O2}\) 的物質的量
c. 生成的 \(\ce{CO2}\) 和 \(\ce{H2O}\) 的物質的量

解答 2

配平方程式為 \(\ce{2C5H12O + 15O2 -> 10CO2 + 12H2O}\),而 \(0.250\ \text{mol}\) 的 1-戊醇會消耗 \(1.875\ \text{mol}\) 的 \(\ce{O2}\),並生成 \(1.25\ \text{mol}\) 的 \(\ce{CO2}\) 和 \(1.50\ \text{mol}\) 的 \(\ce{H2O}\)。

對於 a 部分,先配平碳和氫:

\[ \ce{C5H12O + O2 -> 5CO2 + 6H2O} \]

產物含有:

\[ 5(2)+6=16 \]

個氧原子。

其中一個氧原子來自 1-戊醇,因此其餘十五個必須由 \(\ce{O2}\) 提供:

\[ \frac{15}{2}\ce{O2} \]

因此:

\[ \ce{C5H12O + \frac{15}{2}O2 -> 5CO2 + 6H2O} \]

整條方程式乘以二:

\[ \ce{2C5H12O + 15O2 -> 10CO2 + 12H2O} \]

對於 b 部分,一莫耳 1-戊醇會消耗 \(7.5\ \text{mol}\) 氧氣:

\[ n(\ce{O2})=0.250\times7.5=1.875\ \text{mol} \]

對於 c 部分:

\[ \begin{aligned} n(\ce{CO2})&=0.250\times5=1.25\ \text{mol}\\ n(\ce{H2O})&=0.250\times6=1.50\ \text{mol} \end{aligned} \]

陷阱在於把整數係數方程式理解成必須先把 \(0.250\ \text{mol}\) 的醇加倍。其實不需要。化學計量比可以化成每莫耳的形式:一莫耳 1-戊醇對應 \(7.5\) 莫耳氧氣、五莫耳二氧化碳和六莫耳水。

問題 3

一份 \(0.120\ \text{mol}\) 的純飽和一元醇樣品,其分子式為 \(\ce{C_nH_{2n+2}O}\)。完全燃燒後生成 \(0.360\ \text{mol}\) 的 \(\ce{CO2}\)。

求:

a. \(n\) 的值
b. 該醇的分子式
c. 配平的燃燒方程式
d. 生成的水的物質的量
e. 這些燃燒數據是否足以確定該醇是哪一種結構異構物

解答 3

該醇的 \(n=3\),分子式為 \(\ce{C3H8O}\);燃燒會生成 \(0.480\ \text{mol}\) 的水,但這些數據無法區分 1-丙醇和 2-丙醇。

對一莫耳 \(\ce{C_nH_{2n+2}O}\) 而言,完全燃燒會生成 \(n\) 莫耳 \(\ce{CO2}\)。

因此:

\[ 0.120n=0.360 \]

所以:

\[ n=\frac{0.360}{0.120}=3 \]

因此分子式為:

\[ \ce{C3H8O} \]

其完全燃燒方程式先寫成:

\[ \ce{C3H8O + O2 -> 3CO2 + 4H2O} \]

產物含有十個氧原子。其中一個來自醇,因此九個必須來自氧氣:

\[ \ce{C3H8O + \frac{9}{2}O2 -> 3CO2 + 4H2O} \]

使用整數係數:

\[ \ce{2C3H8O + 9O2 -> 6CO2 + 8H2O} \]

生成的水為:

\[ n(\ce{H2O})=0.120\times4=0.480\ \text{mol} \]

一個很容易產生的錯誤結論是:既然已確定 \(\ce{C3H8O}\),就等於已確定是哪一種物質。其實不是。1-丙醇和 2-丙醇具有相同的分子式,因此兩者完全燃燒時的莫耳比相同。

在這裡,燃燒揭示的是組成,而不是分子結構。

問題 4

一個混合物只含甲醇 \(\ce{CH3OH}\) 和 1-丙醇 \(\ce{C3H7OH}\)。

該混合物完全燃燒後,生成 \(0.180\ \text{mol}\) 的 \(\ce{CO2}\) 和 \(0.280\ \text{mol}\) 的 \(\ce{H2O}\)。

求:

a. 原來存在的甲醇的物質的量
b. 原來存在的 1-丙醇的物質的量
c. 消耗的 \(\ce{O2}\) 總物質的量

解答 4

混合物含有 \(0.060\ \text{mol}\) 的甲醇和 \(0.040\ \text{mol}\) 的 1-丙醇,並消耗了 \(0.270\ \text{mol}\) 的 \(\ce{O2}\)。

關鍵不是一開始就猜混合物的百分比組成,而是先利用兩種醇不同的燃燒規律。

對甲醇:

\[ \ce{CH3OH + \frac{3}{2}O2 -> CO2 + 2H2O} \]

對 1-丙醇:

\[ \ce{C3H7OH + \frac{9}{2}O2 -> 3CO2 + 4H2O} \]

設 \(x\) 為甲醇的物質的量,以莫耳表示;\(y\) 為 1-丙醇的物質的量,以莫耳表示。

由二氧化碳可得:

\[ x+3y=0.180 \]

由水可得:

\[ 2x+4y=0.280 \]

這些方程式中其實藏着一個簡潔的捷徑。用水的物質的量減去二氧化碳的物質的量:

\[ 0.280-0.180=0.100\ \text{mol} \]

對每一種飽和一元醇而言,一莫耳醇生成的水都恰好多於二氧化碳一莫耳。因此:

\[ x+y=0.100 \]

現在把它與以下方程式結合:

\[ x+3y=0.180 \]

相減得到:

\[ 2y=0.080 \]

所以:

\[ y=0.040\ \text{mol} \]

然後:

\[ x=0.100-0.040=0.060\ \text{mol} \]

現在計算氧氣消耗量。

每莫耳甲醇消耗 \(1.5\) 莫耳 \(\ce{O2}\):

\[ n(\ce{O2,\ 甲醇})=0.060\times1.5=0.090\ \text{mol} \]

每莫耳 1-丙醇消耗 \(4.5\) 莫耳 \(\ce{O2}\):

\[ n(\ce{O2,\ 丙醇})=0.040\times4.5=0.180\ \text{mol} \]

因此:

\[ n(\ce{O2,\ 總量})=0.090+0.180=0.270\ \text{mol} \]

一個容易令人誤入歧途的做法,是把 \(0.180\ \text{mol}\) 的二氧化碳當成全部來自一種純醇。這樣會丟掉題目中最重要的條件:兩種不同的醇都對同一批測量到的產物作出了貢獻。

問題 5

一份 \(100\ \text{mL}\) 的飽和一元醇蒸氣樣品 \(\ce{C_nH_{2n+2}O}\),與 \(600\ \text{mL}\) 的氧氣混合。除非另有說明,假設所有被比較的氣體體積都是在相同溫度和壓力下量度,因此氣體體積比等於莫耳比。

該醇發生完全燃燒。

當產物仍然足夠熱,使所有水都保持為蒸氣時,氣體總體積為 \(850\ \text{mL}\)。

然後將氣體冷卻,使水凝結。當剩餘的乾燥氣體在原來的溫度和壓力下量度時,其總體積為 \(450\ \text{mL}\)。

求:

a. \(n\) 和該醇的分子式
b. 消耗的氧氣體積
c. 燃燒後立即存在的 \(\ce{CO2}\)、水蒸氣和過量 \(\ce{O2}\) 的體積
d. 為甚麼不能直接把 \(450\ \text{mL}\) 的乾燥氣體讀數當成 \(450\ \text{mL}\) 的二氧化碳
e. 燃燒結果是否能確定該醇是哪一種結構異構物

解答 5

該醇的 \(n=3\),分子式為 \(\ce{C3H8O}\);消耗了 \(450\ \text{mL}\) 的氧氣,生成 \(300\ \text{mL}\) 的 \(\ce{CO2}\) 和 \(400\ \text{mL}\) 的水蒸氣,並剩下 \(150\ \text{mL}\) 的氧氣。因此,乾燥後的 \(450\ \text{mL}\) 是二氧化碳和過量氧氣的混合物,而不是純二氧化碳。

對飽和一元醇而言:

\[ \ce{C_nH_{2n+2}O + \frac{3n}{2}O2 -> nCO2 + (n+1)H2O} \]

因此,一份 \(100\ \text{mL}\) 的樣品需要:

\[ 100\left(\frac{3n}{2}\right)=150n\ \text{mL} \]

的氧氣。

它會生成:

\[ 100n\ \text{mL} \]

的二氧化碳,以及:

\[ 100(n+1)\ \text{mL} \]

的水蒸氣。

由於供應了 \(600\ \text{mL}\) 的氧氣,因此過量氧氣的體積為:

\[ 600-150n \]

所以,高溫產物氣體的總體積為:

\[ 100n+100(n+1)+(600-150n) \]

化簡:

\[ 850=100n+100n+100+600-150n \]

\[ 850=700+50n \]

所以:

\[ 50n=150 \]

因此:

\[ n=3 \]

所以該醇的分子式為:

\[ \ce{C3H8O} \]

其配平的完全燃燒方程式為:

\[ \ce{2C3H8O + 9O2 -> 6CO2 + 8H2O} \]

對 \(100\ \text{mL}\) 的醇蒸氣而言,消耗的氧氣為:

\[ 100\times\frac{9}{2}=450\ \text{mL} \]

二氧化碳的體積為:

\[ 100\times3=300\ \text{mL} \]

水蒸氣的體積為:

\[ 100\times4=400\ \text{mL} \]

剩餘的氧氣為:

\[ 600-450=150\ \text{mL} \]

燃燒後立即量度,而且水仍為氣態時:

\[ 300+400+150=850\ \text{mL} \]

與觀察結果相符。

冷卻後,由於水蒸氣凝結,原本由水蒸氣貢獻的 \(400\ \text{mL}\) 會從氣相中消失。剩下的乾燥氣體為:

\[ 300\ \text{mL }\ce{CO2}+150\ \text{mL }\ce{O2}=450\ \text{mL} \]

這裡是整道題的概念關鍵。學生可能看到 \(450\ \text{mL}\) 的乾燥氣體,就假設它全都是二氧化碳。只有在所供應的氧氣全部被消耗時,這個假設才成立。這裡則是刻意加入過量氧氣。

燃燒數據同樣無法區分 1-丙醇和 2-丙醇。兩者的分子式都是 \(\ce{C3H8O}\),因此具有相同的燃燒化學計量關係。

額外的氣體量度提供了更多有關物質的量的資訊,但仍然不能揭示原來分子中的原子是如何連接的。

09這讓你接下來可以做甚麼

一旦你能夠預測產物並在不靠猜測的情況下配平方程式,燃燒計算就會變得更加機械化:質量、莫耳數、氣體體積和限制反應物問題,全都源自同一組係數。

下一個重要步驟,是理解配平方程式會告訴你各物質反應多少,卻不會告訴你釋放多少能量。這需要燃燒焓數據,並且要仔細留意物態,尤其是 \(\ce{H2O(l)}\) 和 \(\ce{H2O(g)}\) 之間的差異。醇的燃燒焓正是在這裡直接延續本文所使用的方程式配平方法。